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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十年工程保证担保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工程担保市场发展出了多种担保方式,包括工程保证金、工程保函等。同时,为了满足建筑市场的各主体需求,在市场中也衍生出了多种工程保证担保的产品。
差额履约保函是指承包人在低价中标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受益人)提供中标价与限价差额部分的一种履约保函。当因底价中标而出现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可以向担保人索赔,针对差额部分获得补偿。该担保品种主要是为了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给项目的履约带来一定的风险。
银行电子保函是一种电子化的保证方式,由银行出具,以电子签名的方式作为凭证,用于替代传统的纸质保函。其主要特点包括:
便捷性:银行电子保函极大地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方便快捷地申请、传输和验证保函,大大缩短了交易周期。
安全性:电子保函采用了先进的加密技术和电子签名技术,确保了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效避免了纸质保函在传递过程中的风险,如丢失、篡改等。
有利于信用管理:通过电子化的方式,银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跟踪保函业务,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实时评估。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更加便捷地核实保函的真实性,这对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履约保函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从属性与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保函通常从属于主合同,如主合同无效,履约保函一般也随之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保函具有独立性特征。独立保函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条款,如保函中明确约定见索即付等类似条款,则视为独立保函,保证人承担性的付款责任。
见索即付原则:多数履约保函采用“见索即付”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后,保证人应立即支付约定的金额,无需审查基础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担保责任限额:履约保函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通常为保函中载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