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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应用最广泛的保函即为低额履约保函,一般情况下保函金象为工程建设合同额(中标价)的2%~10% 不等。具体的金额比例因不同的发包人要求或名地政府政策不同而不同,比如深圳规定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于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但采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服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5%:而安徽地区,履约担保金比例从原来的 10% 降低为 2%。
建设工程的预付款,一般在项目进场前后由发包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工程款供承包人周转使用,通常是为了推动项目的进行,减轻承包人的资金压力。为防止工程承包人挪作他用或携款而逃,发包人通常要求承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当承包人出现上述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以向担保人索赔,弥补自己的损失。
履约保函的出具与使用
出具条件:履约保函的出具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确保担保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够得到补偿。同时,申请人需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项目需符合国家规定,且需在申请银行开户。
使用范围与有效期:履约保函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履行场景,特别是涉及大额交易、长期合作或高风险项目的合同。保函通常会设定一个有效期,与基础交易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匹配,超过有效期的保函将自动失效。
建设工程领域的特别规定:在建设工程领域,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等方式,且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保险公司保函的申请与审核:
申请流程: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并提供一系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审核标准:保险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