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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履约保函办理,履约保函注意事项

性质不同:保函是一种担保文件,担保人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有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付款责任;而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性的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保函有效期

起始日期:一般与基础合同的生效日期或委托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日期相关联,也可能根据双方约定为某个具体日期,表明保函从该日起开始生效,担保人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截止日期:规定保函失效的具体日期,通常与基础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关,如工程竣工日期、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日期等。在截止日期之后,保函自动失效,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财务资料

企业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银行或担保公司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资金流动性。

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过去两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增强财务数据的可信度和性。

其他资料

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证明企业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和资格。

如涉及反担保,需提供反担保相关资料,如抵押物的产权证明、质押物的清单及权利证明、反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等。

保函出具阶段

确认保函草本:审核通过后,银行或担保公司会出具保函草本,申请人需仔细核对保函草本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缴纳费用:根据保函金额和办理机构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应的保函费用,费用一般按保函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正式出具保函:申请人确认保函草本无误并缴纳费用后,银行或担保公司会正式出具履约保函,保函可以是纸质版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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