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保函的主要当事人
委托人:即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债务人或义务人,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为了保证履行合同义务而申请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担保的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在委托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时,依据保函向担保人索偿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发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发包方可以向担保人索赔。
担保人:是开立保函并承担保证责任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担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按照保函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或履行其他义务。
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先前附来的银行投标保函立即生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业主有权没收该投标保函金额作为补偿。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资料处理:协助客户收集、整理并审核申请保函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如营业执照、财务报表、项目合同等,确保资料合规。
机构对接:利用自身资源,为客户选择合适的银行或担保公司,并进行沟通谈判,争取的保函条件,如较低的费率、更灵活的期限等。